$3980元
商品資訊:
【主商品費用包含】
1.住宿:墾丁假期渡假大飯店標準雙人房平日住宿一晚。
2.餐飲:A.自助式早餐2客。B.晚餐100元抵用券2張(每人現用一張)。
3.玩樂:A.飯店田野單車券2張(限2小時使用)。
4.設施:免費設施使用(游泳池.桌球.撞球.三溫暖. 草精油SPA按摩池. Y NO KI檜木烤箱.飛鏢室.兒童遊戲區)。
【贈品】
A.買再送標準雙人房平日住宿一晚(票券內容與主商品相同)。
B.非暑假期間週日~週五入住升等四人房(贈品住宿券亦同,第3.4人含早餐.晚餐抵用券.單車券.飯店免費設施使用)。
C.票券彈性使用:可與主商品同天開2間房 或 3天2夜續住 。
【優惠期間】
非優惠期間,須依各場所時價補足差額,且不提供受季節限制之贈品及行程
1、優惠日期: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至。
2、不適用日期:7~8月週六及連續假日期間均不適用。
3、平日定義:週日~週五入住者。
4、旺日定義:暑假期間(7/1~8/31)週日~週五入住 不加價。
5、假日定義:一般週六及國訂連續假日入住者需加收1000元/晚/房。(訂房成功後需事先匯款至旅行社,贈品住宿券亦同)
6、加人費用:每加1人加收500元(依加價人數升等房型及票券內容不含贈品),每房限加2人。(訂房成功後需事先匯款至旅行社,贈品住宿券亦同))。
7、幼兒童定義:兒童110公分以下2名免費(不含票券內容);兒童111公分以上需依照加人加價收費標準為主。(贈品住宿券亦同)
8、是否有接送或是否可攜帶寵物:否。
9、墾丁假期渡假飯店 地址:屏東縣恆春鎮恆公路966號 入住時間PM15:00後 退房時間AM11:00前
【訂房規則】
1、十天內入住請先來電查詢飯店住房狀況,一旦受理十日內訂房者,恕無法接受改期或取消,否則將依照以下訂房約定收取取消金及手續費。
2、取消訂房或更改延期約定:訂房(訂位)確認後若於三十日內取消或更改日期,無論是否於鑑賞期內都必須負擔以下費用,若於第二十一日至三十日(含)取消或更改日期需收總費用之10%,若於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取消或更改日期需收總費用之20%,若於入住前四至十日(含) 取消或更改日期需收總費用之30%,若於入住前一至三日(含) 取消或更改日期需收總費用之70%,若於入住當天取消或更改日期需收總費用之100%。
3、出發當天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例如發佈颱風警報),請來電確認是否可延期使用。若旅行社所支付金額超過前些各款標準者,得就其實際金額請求支付。總費用包含購買證明費用及升等/加人/其他加價購費用。若要更改入住日期,限出發前10天可提供一次更改權利。
4、已訂房之訂單,視同已使用,不可退貨。 如欲辦理退貨者,除需收取上述取消金外,需再加收10%手續費。
5、本券於送達日起十日審閱期內可做銷退,請先致電0800-777-616。已經報名,即生效力,行程變更或取消依旅遊契約內容辦理。
若有退貨產生請將 :
1.[旅遊兌換券]寄回承辦旅行社,以確保您個人消費權益(若有贈品請連同贈品一同寄回)
2.[代收轉付收據]寄回富昇旅行社,富昇旅行社將於近日內辦理退費。富昇旅行社回函專線 0800-777616;信箱:內湖郵政第5-044號信箱
【報名流程】
1.請於收到旅遊套券後,填寫您預定入住日期,傳真至:02-2285-8593或02-2285-8573(為確保雙方權益一律傳真報名不接受電話口頭預約),旅行社客服接受資訊後將於48小時內簡訊回覆您是否訂房成功。若經客服通知訂房成功後,出發當日請攜帶本旅遊套券至飯店入住。旅行社客服電話:02-2285-3388
2.受理報名時間週一~週五早上10:00~12:00、下午13:30~18:00,例假日不接受訂房作業敬請見諒!
3.因飯店房間有限,將以報名先後順序為主,預計出發日期的房間確認有空房即可入住,預訂日期若客滿請配合更改日期。
4.經報名後,套券視同已使用,不得退貨,本旅遊兌換券限用一次,本券遺失、過期或損毀,恕不補發,請妥善保管盡快使用。
5.報名完成後除已獲旅行社或飯店同意外,若要更改出發日期須於原定出發日10天前向旅行社確認更改日期及房間狀況,以一次為限且不可超過旅遊兌換券有效期限。
【報名表】
*墾丁假期(買一送一)使用方式:□三天二夜 □同天開2間房 票券編號:_____________________
*第一晚 入住日期___月___日或___月___日 ;第二晚入住日期 ___月___日或 ___月___日
*房型選擇:□雙人房 *□非暑假期間週日~週五升等四人房
*□假日入住加價1000元X____間=_____元(雙人房)
*□假日每加1人加收500元X____人=______元
*入住人代表大名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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